Wednesday, April 18, 2007

五年之前

朋友都知我是一個煙民,所以有一些經歷或許只有抽煙的人才懂得。每次去到一個新環境,例如轉職新公司、參加朋友的朋友的派對,或被迫與一群陌生人見面,在互相介紹後,如何打開一個世界通行的話閘子是一大學問,說天氣未免太無新意,搬出近日城中熱話效果時好時壞,在翻箱倒籠尋找話題的期間,那種你眼望我望、如默哀一樣的氣氛教人透不過氣,有人會拿出手機裝作收發短訊,有人會拿出已翻閱上萬次的雜誌再次逐一細讀,有人會發揮無窮創意將面前任何物事把玩一番,有時幸運找著大家都可以發揮的話題當然是好,七嘴八舌打成一片;找不著的話就只有忍耐,忍耐到盡處,就會想逃,能完全撤離的案例不多,頂多只可借尿遁,或是,冒險拿出火機與香煙及被人白眼的危險,走出去吸口氣,出此殺著,很多時有意想不到的收穫。同好此道者一呼百應,毫無關聯中找著一個接觸點,話題就在陣陣煙香(煙臭)中擴散起來。

香煙帶來的惺惺相惜,或許不是太罕有,因為煙民俯拾皆是,異中求同不一定是浪漫的共鳴,踏著同一雙名牌高根鞋只是命運的作弄。好煙者幹著大家聞之皺眉的勾當,滲著反叛的自我滿足,遇上同道,就如革命者遇上革命者,第一個化學反應是促膝長談。然而這種偶然的浪漫太過廉價易得,見慣見熟的反叛退化成一種麻煩,精神上的共通也不再夢幻,有亦不過短暫。然而,還有另一樣東西有同一樣的效果,對,真抱歉,以上的香煙感不過是一個引子,浪費你太多時間我實在過意不去,不過我相信你會原諒我,若果你好榴槤的話。因為體諒,是好榴槤的人的美德。

大學時,曾經有一次與賓及一位師姐在何文田附近一個簡陋的公園裡吃榴槤。

那位師姐,就是在對上一篇博誌內留言的人,五年沒見找不著我的電郵反而讀到這個Blog讓我大感奇怪,亦不留下自己的電郵匆匆擱筆,果真神龍見首不見尾,聽人說你最後的出沒地是在澳門,亦有人說你在美國某大州從事時裝設計,所以若果數年後,有人說他在婆羅乃遇見你在街邊剪腳甲我也不會驚奇。沒有神秘感就不是你吧?

以前有過PRA舊生會,師姐是上莊,我當時應該是失心瘋答應做下莊,糊裡糊塗周圍cold-call各路老鬼,攪攪聯誼,美其名是凝聚舊人點醒新人,最後不過是BBQ跟沙灘排球。結果縱是如此,過程卻是痛苦萬分,尤其大學的傳統就是簡單複雜化,小小事又要議程又要請柬加通函,煩到不得之了(這讓我想到所謂的AGM,下次再談),回憶不盡是美好,這就是鐵證。因為這個舊生會,我與賓跟師姐混得相當熟,日日夜夜的無聊會議會衍生千百萬個無聊亂扯,起初聞說師姐家在何文田,有錢子弟卻難得不見公式化的傲慢,相反還相當親民,身上永不見黑白灰以外的第四種顏色(除了那副眼鏡,假若我沒記錯,紅色的)。原本以為師姐於飲食方面應有相當執著,豈料她跟我們一樣極好榴槤!!那種「噢,我們都是被歧視、被放逐的一群」的感覺油然而生,有關榴槤的我們都無所不談,包括愛好的色澤、軟硬度,榴槤的副產品如雪糕、棉花糖、月餅、奶昔等,與有著同一愛好的人分享愛好的事是十分愉快的,就算是觸及因榴槤而被人歧視、離堪的過去,例如只要帶著榴槤便哪裡都去不得、想吃的話只可以孤零零的瑟縮於家中廚房快快吃,事後還得猛嚼口香糖生怕遺臭萬年,娓娓道來的傷痛,說的聽的都是笑中有淚,淚中帶笑......我們就是這麼深愛著榴槤,並為榴槤默默承受、默默付出。或許就是因為這種窮盡世間亦難再遇的不離不棄,所以好榴槤的,就是比平常人多一份體諒,多一份無聲勝有聲的明白。

於是,就像好釣魚的就會相約一起出海,好釣馬子的就一起clubbing,我們亦自然不過地想一起享用榴槤。不過這是一個相當令人頭痛的問題,我們在太子花園街街市買了榴槤後,發現既不能上小巴、地鐵的士不在話下,更不能返回PRA的Soc房,最後是如何走到何文田的荒蕪小公園我記不起了。歷盡艱辛的我們到達目的地後,二話不說就打開香味四溢的榴槤,來到此時大家應當享受得盡情盡興的是吧?我們卻顯得有點兒拘瑾,更推讓著誰先拿起第一件,這些都是因為在別人面前吃榴槤是一件相當親密的事情,有別於大家吃蛋糕、飲汽水,與別人一起吃榴槤,吃的時候大家會有那麼一點點的臉紅,因為那種享受融化了神經,怕稍一放鬆,那張連自己都未曾見過、兼且是因榴槤而來潮的表情就在眾人面前表現出來,那種欲拒還迎的撕磨,還延伸至吃完榴槤後,留在指縫間的榴槤絲。在四處無人或獨處一室時,好榴槤的當然會毫無保留地猛啜自己的手指,務求將榴槤一絲不剩的統統享受,與別人在一起,你會遲疑完事後應否優雅地用紙巾抹手,並立即岸貌道然地喝水吃口香糖,還是依然迷戀自己的手指,務求以那指縫間的點點讓自己來多一次?並以欲求不滿的眼神及仍然微張不合的嘴唇作結?經過一輪爭扎,我與賓與師姐都各自拿起一件榴槤,香味四溢,天使最後不敵魔鬼,我們就在那個傍晚那個公園,3個人一起,流露出或許只有愛人才體驗過的表情,及聲音。

之後師姐畢業,我跟賓亦成了他人口中的大師兄,本以為大家終有機會再次同赴極樂,豈料師姐一去不回,音訊全無,那次一役,已成絕響。期間不時會想起這段往事,師姐你也必定沒有忘記吧?

Tuesday, April 03, 2007

精采不亮麗 起落是無常

今天想說說「留」。我認為灑脫的人不會留下這留下那,嫌阻手阻腳有礙活動,我想當一個灑脫人,但我很喜歡留下一些我以為會再用得著,或是充滿記憶的物事,所以灑脫沒有我的份,我充其量只能當個遭人厭棄的儲物狂老人。

由於工作關係,我身邊無時無刻也充滿著各式各樣的廢紙,普通的A4紙、磅數較高的彩色A3影印紙,我不會立即扔掉,而是有條不紊地將各張廢紙疊在一起,再以一只大大的黑色文件夾夾著,將就而成一本永不用完的拍紙簿。當然我不是公司唯一一個會這樣做的人,很多美指同事及文案同事都是如此,但我的廢紙簿卻有些不同,那裡面不單是清一色單面廢紙,當中夾雜了不少雙面廢紙-那些我曾在上面亂塗亂寫,卻饒富片段或靈感的雙面廢紙,我不捨得扔掉一來是當中可能存有一些能夠循環再用的點子(我是一個很環保的人,廢紙如是,廣告點子如是),又或者是一些順手拈來,卻可一不再的句子、想法等,總之我都一概留下,由於不知如何處置,就將這些意義深重的廢紙與那些單面廢紙全部夾起來,於是我的拍紙簿不單不會越來越薄,卻日漸豐厚。有好幾次我本想一股惱兒全部掉進廢紙回收箱去好了,最終卻以不捨得完場,那麼就算了,我也不再費心神那些留下那些堆田,由那本拍紙簿愈長愈厚好了。

雜誌,我更加肯定我不是唯一一個不掉雜誌的人,因為我身邊有數位打雜誌工的朋友,她們本身就是會被雜誌壓死的人範。看到一篇好報道、一幀時裝照、或單純一些好句子,我都會將整本雜誌留下來,其實只要撕下幾中數頁便可以了,省地方省時間,無奈不利收藏更不利重閱,怕麻煩的我都是選擇將整本留下時,時日一長,出事,那些老舊雜誌堆得如山高,卻從不曾再閱,那,意義何在?

我留下的,還不只廢紙雜誌,這些都只是冰山一角。我想說的是,我們多多少少都想留下一些印記,是心理層面的足跡,是在右心房左肺葉上的「到此一遊」,一切一切都是我的證明,而這些證明,又印證我的生活是如何無法掌握,成也點子敗也點子,最大的財產是一堆無法實現的天馬行空,寫字成金的代價是缺乏腳踏實地的安心,下一秒或許就化為烏有的危機感日日來襲,我攬著的是無人問津的廢紙與雜誌,卻殘忍地明白攬得再多也是徒然。

火鳳燎原裡,凌銃在總結他的一生時說:「精彩不亮麗,起落是無常。」